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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澳门旅游购物遭欺骗 省消协澳门消委会合力维权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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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2日,省消协接到兰州消费者尤女士的投诉,称自己2月底澳门旅游期间,因听信导游对澳门珠宝质量有保证价格便宜宣传在澳门万豪珠宝行选购一枚钻石戒指和一条彩金项链,共计9978元付款后发觉拿到的实物与挑选的商品不一要求商家按照自己挑选的商品提供实物时被拒,后多次提出退货依然被拒绝。请求省消协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省消协启动与澳门消委会建立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澳门消委会立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但经营者提出商品售出已半年,要计算折旧,最多85折回收商品。消费者觉得受到欺骗和伤害,坚持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其后,经过省消协和澳门消委会历时三个月的共同努力,为消费者要回8480元退款,把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等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时,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消费者因误听导游的宣传而购买商品致使财产损失,导游及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合同上的违约和民事活动的欺诈。经营者应当给与消费者退货和赔偿。这起境外消费纠纷在维权有一定难度,最终澳门消委会的帮助下得以解决。就此,省消协在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购物需特别注意科学、理性地选购商品,切勿轻信导游宣传,购物要问清商品名称和计量单位,付款时谨记核对商品名称和金额,付款后要当场验货,及时索要票证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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