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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双十一”消费警示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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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网购节即将来临,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力度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往往被大幅度的促销吸引但是由于网上购物的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损。为此,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理性消费,切莫冲动。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而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陷入退货难的窘境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不少网络购物平台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


    谨防“鱼目混珠”。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因此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慎重选择商品,下单前要货比三家,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不要盲从轻信,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


    缴纳定金需谨慎。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看清预付规则,谨慎下单。


    四、做好延迟收货准备。“双十一”期间,电商平台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收货时,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具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要求修理、更换、换货,如造成损失的,可依法向商家要求赔偿损失。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网络购物)消费凭证,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拿这些消费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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