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与澳门消委会结合相关个案,联合向广大消费者发布随团赴澳的消费提示及消费“锦囊”。
消费者丁老先生夫妇随团赴澳的“闹心”遭遇
丁老先生夫妇因爱好表演,被一个所谓的“中老年群众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看中,每天跟着“中心”排练。没多久,一团数十位文化爱好者就跟随这个“中心”成立节目组委会赴澳表演、文流。
不料整团人一抵达澳门就被看守,长时间被安排购物,全程根本没有表演交流。丁老先生夫妇俩在金铺店员的花言巧语和不断催促下“中招”消费了“彩金”金饰,但收到的凭证只是一张类似复印件的发票。丁老先生这才知道所谓文化交流根本就是一个“零付费购物团”!
丁老先生回家后,向在澳所消费店铺的“内地的分店”要求退回彩金金饰,不仅退货不成,还被告知“彩金”是不会按市价回购的、金铺一般都不会回购“彩金”商品。由于商品及单据上均注明这套金饰的黄金含量是千份之585,根据澳门《黄金商品化》法律,按该商品的黄金纯度(含量)标准称之为14开(K)首饰,不能称为足金首饰。按澳门法律,称为足金的商品黄金纯度(含量)须不少千分之990,为此,消费者手持的购物凭证作出追讨时实在有点困难!
澳门消委会近几年接到的类似投诉很多,被侵权的消费者大多是老年人,他们往往被安排以“表演” 、“交流”活动赴澳,最终遇到的却是被迫购物的劣行。由于交易过程商铺往往以误导的方式推销,而发出的单据又巧妙地列明了货品的相关资料,令消费者欠缺追讨证据!
随团赴澳旅游消费提示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和澳门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遇到被招募免费到港澳交流时就要提高警觉,不要误坠圈套。
如有任何团体或组织声称可安排到港澳作交流,须向当地相关单位、部门查询、查实并与家人商量。
另外,广大消费者如随团出行旅游,须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随团赴澳旅游消费“锦囊”
赴澳前的建议
1.开办旅行团的旅行社应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参团时应选择具备这两种证件的旅行社;
2.慎防低价的旅行团,它们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
3.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及索存单据,合同须明确列出交通安排、入住酒店(名称或星级)、旅游景点、是否有购物安排,以及详情安排;
4.要求提供澳门地接旅行社的名称,消费者可预先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ww.macaotourism.gov.mo/)查实地接旅行社的资料;
5.要购买旅游保险。
抵澳后需做的事
1.核实地接旅行社是否为原旅行团所安排的;
2.注意地接导游是否有配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
3.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可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查实);
4.如旅途中发生任何问题,可利用以下途径尽快寻求协助:
向原居地旅行社投诉;
致电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24小时旅游热线:+853 2833 3000)或旅行团网上投诉(直接登入:https://eservice3.macaotourism.gov.mo/tourgroup/cn/)
消费问题,有以下途径:
●澳门消委会电话服务热线(+8539889315的24小时电话录音服务)
●网上线上投诉服务(直接登录:https://www.consumer.gov.mo/ocs/Default.aspx?lang=zh-TW)
●微信帐官的“维权申诉”
查询与投诉途径
如因旅行社营商手法、导游服务以及消费争议等问题,未能在逗留澳门期间提出投诉,可返回原居地后,向当地旅游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寻求协助。
目前,澳门消委会已经与数十个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设绿色通道处理内地旅客的投诉个案。2018年起,澳门消委会增加跨域仲裁服务,消费者可以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仲裁。
消费者也可以登录澳门消委会网页(http://www.consumer.gov.mo)内的“赴澳旅游”消费锦囊(点击以下连结: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Report/澳门消费提示-2019.pdf),“锦囊”内介绍了旅客在澳购买手机、黄金商品、手表、乘搭出租车等交易的“精明贴士”,以及消委会的服务与“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如何让旅客获得安心消费的保障。
Copyright @ 2017-2025 版权所有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陇ICP备05003905号-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08号11楼 | 电话:0931-886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