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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五项举措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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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采取五项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全面推进执法公开。组织各理事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普法针对性,增强普法实效性,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


       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建立完善全员学法用法、学法备案考勤、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升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精神引领,把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大力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通过设立咨询宣传台、悬挂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及消费安全知识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四是着力提高各理事单位知法学法守法能力。消费者协会各有关单位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按照普法清单要求,深化“法律八进”活动。采取案例研究、视听教学,邀请相关专家传授、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多种方式,重点向群众、市场经营者、消费者宣传普及商事制度改革、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树立安全生产、保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经营等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先后举办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班3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班2期,质量发展宣传班1期、民营经济发展及商事制度改革宣讲培训班2期,从而有效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兰州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是实现消费维权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明确各理事单位普法责任分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同时利用消费者投诉举报协调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机会,着力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进说理式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经营者的沟通、交流,以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及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实,讲明法律依据和法理,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推动公正执法,实现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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