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物业管理公司从房屋中介高价租房,按月付给房东房租,再将房屋低价转租给租客,一次收取租客半年或一年的房租,收取的房租无第三方监管。这种“高进低出”的情况,对房东和租客都存在极大的风险。
从全国房屋租赁市场看,一些地方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产经纪机构在经营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业主租金,租客也无法正常入住所租房屋。为防范风险,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提示有住房租赁需求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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