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消协字[2021]第23号)要求,现将市州消协推荐,省消协初审,中消协复核通过的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定西市消费者协会、金昌市消费者协会。
先进个人:辛小兰(天水)、周婷(兰州市)、鲍洪斌(康县)、李辉军(甘州区)、孙黎晓(兰州新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对所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直接向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综合部反映。
联 系人:赵澜
电 话:0931-4895308
电子邮箱:898510492@qq.com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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