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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信息安全有漏洞 调解后问题依然存在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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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2020年9月27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自己于9月26日收到建行发来的ETC卡扣费信息,信息内容是其名下的车辆途经甘肃玉门收费站的扣费记录,类似的信息消费者还收到过数条。因为消费者从未到过或者途经信息中所称的这些地方,消费者带着疑惑前往为自己办理ETC卡的建行兰州市金昌南路支行查询。建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无法使消费者消除疑惑,消费者诉至省消协请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省消协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立即和经营者取得联系,调查中,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消费者王女士在建行兰州市金昌南路支行办理ETC卡,其所留尾号为6199的手机号被绑定了除她本人车辆外的,未经其授权的其他13辆汽车ETC及开户行信息,虽然消费者卡上并未产生实际扣费,但是消费者经常会收到与本人车辆行驶无关的扣费信息。鉴于上述情况,省消协向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金城支行发出查询函,查询消费者王女士办理的“ETC”卡所有的扣费记录,查询消费者办理ETC卡后所留手机号绑定的其他13辆汽车“ETC”及开户行信息,并请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金城支行答复该手机绑定其他车辆ETC及开户行信息的原因。6个工作日后,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金城支行复函称,王女士手机确实被绑定除本人车辆外,未经王女士授权的其他13辆车的ETC及开户行信息,王女士银行卡没有产生除本人车辆外的实际扣费。对此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金城支行表示:1恳请消费者谅解,并积极整改;2.为避免困扰消费者,暂时关闭短信通知功能;3.尽快联系其他车主做变更;4.积极联系高速公路管理局尽快从技术层面解决问题。
       但是,目前消费者依然收到与本人车辆无关的扣费短信。 


       【评析】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在本案中,为王女士办理ETC的建行兰州市金昌南路支行对客户的个人信息负有保管及避免遭人不当取得或不法使用之义务,现银行在王女士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将王女士的手机号与其他车辆的ETC进行绑定,并长期向王女士发送与其车辆无关的扣费信息,已经侵扰了王女士的私人生活安宁,构成对王女士隐私权的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银行对王女士负民事责任,应停止侵害,将除王女士本人车辆外的13辆车的ETC与其手机号进行解绑,并停止向王女士发送相关短信通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办理ETC以获得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但由于办理过程中需要向银行提供手机号、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因此,车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有被泄露的风险,应像王女士一样立即前往银行进行查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事例提供者: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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