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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执行促落实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福建消委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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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最终得以解决,主要得力于你们的认真负责和不懈努力,也得力福建消省消委会同志们坚持原则,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行动,感谢你们,也感谢福建省消委会、泉州消委会。请你们转达谢意和敬礼。”消费者解先生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2023年2月20日,省消协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自己在2023年2月8日通过线上平台看到一则售卖如意鎏金茶具的视频,看到宣传的茶具精美价廉,随后下单交付了79元货款。2023年2月13日消费者收到货打开后,发现根本不是当时介绍的高端如意鎏金茶具,而是一款与宣传完全不同的粗陶茶具,材质工艺完全大相径庭。随后,消费者通过平台以商家发错货为由申请退货,2月14日,退货申请审核通过,但平台方和经营者均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运费,消费者认为是发错货在先,运费理应由平台和商家承担,不能接受处理意见。消费者多次向平台及商家客服交涉,要求退货运费由经营者承担,但经营者拒不承担运费。消费者非常气愤,认为经营者的行为涉嫌欺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我协会接到投诉后,拨打消费者提供的经营者客服电话,多次均无人接听或直接挂机。鉴于这种情况,为了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我协会立即启动与兄弟省份消协组织的联络机制,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情况,请求他们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福建消委会积极履责,站在消费者角度,立即了解相关情况,联系经营者注册地的福建泉州消委会。泉州消委会了解情况后,约谈经营者,指出经营者在宣传售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最终,在福建消委会和泉州消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元,消费者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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