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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热烈祝贺甘肃省3个集体和5名同志获中消协表彰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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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消协字〔2023〕75号),对2022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解决消费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涌现出的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我省3个集体和5名个人分别被授予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集体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定西市消费者协会
金昌市消费者协会 


先进个人
梁  方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侯  生
金昌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杨  涛
张掖市甘州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张步有
平凉市崆峒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
杨淑香
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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