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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有瑕疵 酒店担责赔损失
  •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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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5627日,消费者王先生到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20141216日,在兰州皇冠假日酒店订购了每桌3399元标准的婚宴,并签订了书面的婚宴协议,其中包括婚宴举行日期(2015621日)及共计桌数(24桌),但在婚宴当天却发现菜品与协议严重不符,在与酒店协商被拒后,消费者到省消协请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省消协工作人员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酒店负责人称:婚宴当天的酒席菜品并非协议约定的3399/桌,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虽然酒店在事发后主动告知消费者,并非恶意欺诈,但出现问题后酒店推诿责任,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害。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酒店负责人同意退还消费者定金及经济、精神损失费共计106000元。

    【消协点评】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消费者在婚宴当天,没有享受到约定的内容,造成了经济、精神上的严重损失,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提出相应赔偿。以及《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单方面做主以次充好,理应向消费者赔偿精神上、名誉上、经济上的损失。

    【律师点评】

    本案是由于兰州皇冠假日酒店自身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虽然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方面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是婚宴有特殊性质,在已经不能重新履行合同的前提下,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具有合同担保的性质,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在侵权和违约发生竞合的时候,被侵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按照侵权为由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按照违约为由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酒店方面在纠纷刚发生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而不是推诿搪塞,也不会致使最后自身损失增大。希望商家在面对消费者的时候,“顾客就是上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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